圣女来时不纳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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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三十三章 队长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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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——
  
  帝国历1449年3月25日。
  
  肯克镇郊外。
  
  数百双靴子抬起落下,砸在湿润的地面,弹起了不少泥点。
  
  在篱笆和田野组成的乡间土路上,一条长长的黑衣队伍迈着整齐的步伐行进。
  
  最前和最后是五路纵队的圣铳手各100人,中间的则是长枪手300人。
  
  在最后方,勤务兵牵着骡马,护教军驾着马车。
  
  车轮碾过地面的碎石,经常能让马车中的乘客飞起来。
  
  至于马车内,除了草药与各种杂物,便是蒂埃里、阿巴兹和韦尼塞的三人组。
  
  从达斯询问的第二天,蒂埃里等人就坐上了跟随战团前进的马车。
  
  非常想进步的三名青年贵族,甚至主动坐到了先锋团的马车上。
  
  本来他们以为会跟着达斯的崇信战团行动,没想到到了肯克镇,却是跟随了杰什卡的野狼战团。
  
  经过了无数战史与讨论会的经验总结,野狼战团的行军自有章法。
  
  除了会放出游骑兵与步兵斥候四处侦察外,还会有一支携带少量辎重在最前面快速行军的步兵团。
  
  这支步兵团一般都是第八步兵团,也被称为先锋团。
  
  就目前蒂埃里的观察来看,先锋团的主要作用就是抢占关键据点(渡口、山隘、制高点)以及工程化行军(修复桥梁、清理障碍、搭建营寨)。
  
  在帝国这一边,这种行军方法不算稀奇,接受过宫廷军事教育的都会。
  
  不过与帝国不同的是,圣联行军是确定为制度的,不管是什么将领,都得这么走。
  
  如果是帝国军队,假如是个接受了良好教育的贵族倒还好。
  
  假如换个尸位素餐的蠢猪贵族上来,那估计就是典中典之蝗虫行军。
  
  整理着笔记上的内容,蒂埃里感觉自己好像摸到了一点圣联军事革命本质的边了。
  
  这边蒂埃里还在记录,阿巴兹却是与驾车的勤务长老皮埃尔·纳伊攀谈起来。
  
  “……所以你老家是飞流堡的?”
  
  “对,就是现在的夏绿城。”老皮埃尔抖着缰绳,“夏绿城蒂诺修道院的啤酒是一绝,等打回夏绿城,你们一定要尝尝。”
  
  “这么自信?”
  
  “本来就是啊,我不是说专制公不好啊,但她没被圣父眷顾,运气差。”
  
  “你是说她打了好几个败仗是吗?”
  
  “不是败仗,是没赢。”老皮埃尔纠正道,“早知道,害得是圣道,圣孙一上来,圣父就发威啊。”
  
  阿巴兹等人都知道,他指的是马伦坡大捷。
  
  在那次大捷后,滞销的圣战债券马上脱销了。
  
  “等战后,打回夏绿城了,我把房子修一修,继续做我的箍桶匠。”
  
  “你都是勤务长了,不继续在军队干下去吗?”
  
  “我多认识几个字,他们抬举我罢了,况且我二儿子米歇尔·纳伊正在崇信战团当兵,家里有一个士兵就够了。”
  
  战场毕竟无眼,谁都不敢说不会死。
  
  纳伊家小儿子年纪太小,干脆留下大儿子照顾母亲与小儿子,让父子俩上阵。
  
  此时整理好笔记的蒂埃里插话进来:“我一直想问,崇信战团这名字究竟是什么意思?从哪儿来的?”
  
  “因为崇信军团里有一堆狂热的圣道派僧侣呗,他们不仅会亲自上阵,还会施展神术,所以被叫做崇信者。”
  
  “那咱们这野狼战团呢?”阿巴兹追问起来,“战团里没看见有狼啊?”
  
  老皮埃尔露出了神秘的笑容,似乎早就预料到阿巴兹会问,只是他刚要开口,便听到了一阵吵闹声。
  
  
  

  
  侧耳倾听一阵,老皮埃尔神色严肃起来:“前方遇敌了。”
  
  正如老皮埃尔所说,游骑兵们带来了前方遇敌的消息,足有八百步兵和近百骑士。
  
  他们应该是打探到了圣联军队的踪迹,主动走出拦截。
  
  蒂埃里倒是不怕,主动跳下马车,爬上土坡朝着最前排小跑而去。
  
  站在土坡上,刚好能看到野狼战团先锋军正在从行军队列变为作战队列。
  
  “第一第二圣铳五十人队,左前转弯!”
  
  随着军官口令,最前方五路纵队的圣铳手像蛇一般划过一个四分之一圆弧,走向了左侧的田野。
  
  “第一到第五队长枪手,向右转!左退右进,以军旗为中心,整理队形!”
  
  除了最后的50名长枪手,250名长枪手们齐齐右转。
  
  军官们将翎枪压在他们的胸口或背后,推着他们前进与后退。
  
  迈着小碎步,沿着中心的军旗为轴,他们很快就从面向右侧变为了面向前方。
  
  最后方的五个十人队却是故意慢了一步。
  
  “第六队长枪手,以汉斯为首,牵线补位。”
  
  最后的50名长枪手,依次迈步。
  
  像是扯线头一般,后队队首跟着前队队尾,将折迭成长方形的步兵队拉成了一条直线。
  
  如此五路纵队的长枪手就变成6排50列的横阵。
  
  最后的圣铳手则是如最前的圣铳手一般,只不过他们是右转。
  
  “所有士兵,向右转!”
  
  “整理队形!”
  
  军靴踢靠,溅起泥巴,眨眼的功夫由动变静。
  
  用时刚刚一刻钟,野狼战团先锋军就完成了从行军到作战的准备。
  
  蒂埃里望着这精准而整齐的一幕,甚至连手中笔记都停了下来。
  
  如果这一幕发生在王室侍卫禁军身上,他丝毫不感觉诧异。
  
  但野狼战团,只是去年才成立,甚至不属于圣联第一梯队的战团才对吧?
  
  不仅是蒂埃里,阿巴兹和韦尼塞都说不出话来,愣愣地站着不知道想什么。
  
  直到地面震动的感觉传到脚底,他们才回过神,定眼一看,却是近百名超凡骑士出动了。
  
  冲在最前方的超凡骑士,戴着骚包的鸵鸟羽毛的头盔,盔甲外披着蓝色的罩袍。
  
  他挺立在马背上,右手探出一把大弓。
  
  在全速奔跑的马背上,他居然踩着马镫站了起来。
  
  “是马上步射!”韦尼塞马上辨认出了这是什么超凡武艺,“他是欧斯拉家族的。”
  
  对于骑兵来说,在马背上时,太大太硬的弓是几乎无法拉动的,所以有专门的骑兵软弓。
  
  但马上步射却是可以让骑士站起,在马背上使用重磅的步射弓。
  
  再看那骑士,虽看不到脸,却能明显感觉到他深吸了一口气。
  
  弓弦缓缓拉开,虽不知具体弓力,但那力道感却是仿佛近在眼前。
  
  嗖的一声破空,拇指粗细的箭矢疾飞而出,消失在众人视野内。
  
  再次看到那箭矢的时候,它已然洞穿了一名军官的船形盔。
  
  原先还在喝叫士兵列队的军官声音猛地一滞,居然被力道带得向前扑倒。
  
  那军官面朝下趴在地上,左手手指指向士兵脚尖,鲜血从指尖向前流出。
  
  “队长——”
  
  以这名骑士的箭矢为信号,身后骑士们的箭雨簌簌落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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